內政部營建署依據行政院95.1.25核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委託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成立都市更新總顧問,並與其組成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共同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期望整合目前都市更新推動計畫與資源,有效提升總體經濟成長,增加國家財政收益及增進都市公共利益。
方案的目標設定為加快更新腳步、改善都市環境、提振經濟景氣。透過積極輔導具開發潛力地區之規劃及相關事物的協助,建立單一窗口服務制度及對更新事業之推動以達成目標。
相關的策略與措施,藉由公部門成立行政院政策小組及經建會與內政部成立推動小組,並協調公有土地主管機關及縣市政府協辦機關共同推動。
在民間協辦部分,則包括總顧問協助辦理勘選更新潛力地區及相關事業輔導、服務、諮詢、宣導等工作,以及都市更新服務公司與投資公司之服務項目及協助成立都市更新開發基金,以加速更新事業之推動。
參考檔案下載:
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核定本)